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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解决租屋合同纠纷代价是什么?拒绝履行合同可解除吗?

 张彬,成都刑事辩护民事合同债务好律师,现执业于北京惠诚(成都) 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诉讼解决租屋合同纠纷代价是什么?

一、诉讼解决租屋合同纠纷代价是什么

如果一方在败诉后,需要补偿另一方的合同补偿金,这就是代价。

房屋租赁合同期满后发生的纠纷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1、租赁期满后,承租人拒不退房;

2、租赁期满后,出租人不允许续租;

3、剥夺承租人优先购房权。

二、遇到这些纠纷该如何处理

房屋租赁合同在约定期满后就自然终止,也就是说,此时出租人与承租人的租赁关系自然解除。但在实际生活中,一些合同期满后,出租人与承租人往往会产生纠纷。一般的处理原则是既要维护出租人的所有权,又要使承租人有房可住。

第一种情况,解决的一般方式是,租赁期满后,出租人如需收回房屋,应在收回前通知承租人,以便让承租人有充分的时间找房。如果承租人找不到住房,出租人应当给予适当的协助,一方面帮助承租人找房,另一方面也可酌情延长承租人居住的时间,使其找房、腾房有更充裕的时间。如果是承租人有房不迁,那就属于非法,出租人可以诉请人民法院强令承租人搬出。

在遇到出租人在租赁期满要出卖或再出租此房屋的情况时,出租人应根据有关规定,应提前3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可以在同等条件下享有房屋的优先购买权。出租人未按此规定出卖房屋的,承租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宣布该房屋买卖无效,并要求享有优先购买该房产的权利。

至于房屋租赁期满后,承租人要求续租的,在无争议的情况下,出租人与承租人达成新的协议后,出租人应当允许承租人续租。如果出租人不同意承租人提出的条件,可视为放弃优先续租权,出租人可与他人建立新的租赁关系,并将原租赁合同废止。

另外一种情况是,承租人在租赁期满后,认为现在条件不合适,要求降低租金的,出租人如果同意,便可以续租;如果出租人不同意,原租赁合同则如期终止,承租人应在出租人给予的合理的期限内搬出所租住的房屋,如果承租人拒不搬出,出租人可以诉请法院强令其搬出。

遇到房屋的租赁合同纠纷,最好的办法就是协商处理。而出租人如果想要出卖和出租房屋,最好在三个月之前通知承租人,此时承租人还有优先购买房屋或者是优先承租房屋的权利。如果合同期间承租人被迫搬离,那么可以向法院起诉处理。

拒绝履行合同可解除吗?

一、拒绝履行合同可解除吗

可解除,但需要支付违约金。合同解除权就是合同当事人依照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享有的解除合同的权利,它的行使直接导致合同权利义务消灭的法律后果。行使合同解除权的方法,《合同法》第96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依照本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第九十四条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除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可见,解除权行使的方式主要可分为通知与进行批准,登记。

二、可以直接解除的合同情况

根据《合同法》第94条的规定,单方当事人行使合同法定解除权的情形有下列五种:

因不可抗力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现象。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只有其致使合同目的完全不能实现时,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享有合同解除权。

因拒绝履行主要债务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这是指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对于这种情况,另一方可不进行履行催告,径直行使解除权。

因迟延履行主要债务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债务人无正当理由,若对于未约定履行期限,在债权人催告后仍未履行的,债权人便可享有合同解除权;若在合同履行期间届满,仍未履行合同主要债务,则债权人可不进行催告即享有解除权。

因迟延履行或有其他违约情形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违约形态有多种,包括迟延履行、不完全履行,以及履行地点不符合合同约定等。在此情况下,债权人可不经催告而直接解除合同。

法律规定的其他解除情形。这是一个概括性的规定,当以上情形都没有出现,而法律规定其他情形合同也应该解除时,合同就解除。这实际为将来法律的发展留足了空间,同时也防止法律出现漏洞。

在司法实践中,双方就有关情况签订了合同的,都是需要遵守执行的,如果一方存在拒绝履行合同的情况,那么必须造成了违约的情况,是需要追究相关合同违约的,具体情况下,当事人可以提出劳动仲裁或者起诉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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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彬——成都资深刑事辩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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