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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案由新规定的内容是怎样的?承揽合同纠纷诉讼时效几年

  张彬,成都刑事辩护民事合同债务好律师,现执业于北京惠诚(成都) 律师事务所,执业经验丰富,责任心强,能够熟练运用法律知识和诉讼技巧切实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多年执业经验的积累,法学理论知识不断强制,案件处理各项技巧不断提升,把委托人的事当做自己的事,把自己的专业素养运用到案件代理过程中实现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民事诉讼案由新规定的内容是怎样的?

在我们国家,不仅仅存在这刑法或者民法这类试题法律也存在着一些诉讼法律诉讼法律主要是关于程序方面的规定,当然诉讼法律的按键,它也是有一定的案由的案由的规定,在法律当中有着明确的阐述,那么很多人想了解。民事诉讼案由新规定的内容是怎样的

一、民事诉讼案由新规定的内容是怎样的

人格权纠纷

1、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2、姓名权纠纷

3、肖像权纠纷

4、名誉权纠纷

5、荣誉权纠纷

6、隐私权纠纷

7、婚姻自主权纠纷

8、人身自由权纠纷

9、一般人格权纠纷

二、第二部 分婚姻家庭、继承纠纷

婚姻家庭纠纷

10、婚约财产纠纷

11、离婚纠纷

12、离婚后财产纠纷

13、离婚后损害纠纷

14、婚姻无效纠纷

15、撤销婚姻纠纷

16、夫妻财产约定纠纷

17、同居关系纠纷

同居关系析产纠纷

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

18、抚养纠纷

抚养费纠纷

变更抚养关系纠纷

19、扶养纠纷

扶养费纠纷

变更扶养关系纠纷

20、赡养纠纷

赡养费纠纷

变更赡养关系纠纷

21、收养关系纠纷

确认收养关系纠纷

解除收养关系纠纷

22、监护权纠纷

23、探望权纠纷

24、分家析产纠纷

继承纠纷

25、法定继承纠纷

转继承纠纷

代位继承纠纷

26、遗嘱继承纠纷

27、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

28、遗赠纠纷

29、遗赠扶养协议纠纷

第三部分 物权纠纷

不动产登记纠纷

30、异议登记不当损害纠纷

31、虚假登记损害纠纷

物权保护纠纷

32、物权确认纠纷

所有权确认纠纷

用益物权确认纠纷

担保物权确认纠纷

33、返还原物纠纷

34、排除妨害纠纷

35、消除危险纠纷

36、修理、重作、更换纠纷

37、恢复原状纠纷

38、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所有权纠纷

39、侵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纠纷

40、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

业主专有权纠纷

业主共有权纠纷

车位纠纷

车库纠纷

41、业主撤销权纠纷

42、业主知情权纠纷

43、遗失物返还纠纷

44、漂流物返还纠纷

45、埋藏物返还纠纷

46、隐藏物返还纠纷

47、相邻关系纠纷

相邻用水、排水纠纷

相邻通行纠纷

相邻土地、建筑物利用关系纠纷

相邻通风纠纷

相邻采光、日照纠纷

相邻污染侵害纠纷

相邻损害防免关系纠纷

48、共有纠纷

共有权确认纠纷

共有物分割纠纷

共有人优先购买权纠纷

用益物权纠纷

49、海域使用权纠纷

50、探矿权纠纷

51、采矿权纠纷

52、取水权纠纷

53、养殖权纠纷

54、捕捞权纠纷

55、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

土地承包经营权确认纠纷

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

土地承包经营权继承纠纷

56、建设用地使用权纠纷

57、宅基地使用权纠纷

58、地役权纠纷

担保物权纠纷

59、抵押权纠纷

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抵押权纠纷

在建建筑物抵押权纠纷

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权纠纷

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权纠纷

动产抵押权纠纷

在建船舶、航空器抵押权纠纷

动产浮动抵押权纠纷

最高额抵押权纠纷

60、质权纠纷

动产质权纠纷

转质权纠纷

最高额质权纠纷

票据质权纠纷

债券质权纠纷

存单质权纠纷

仓单质权纠纷

提单质权纠纷

股权质权纠纷

基金份额质权纠纷

知识产权质权纠纷

应收账款质权纠纷

61、留置权纠纷

占有保护纠纷

62、占有物返还纠纷

63、占有排除妨害纠纷

64、占有消除危险纠纷

65、占有物损害赔偿纠纷

第四部分 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

合同纠纷

66、缔约过失纠纷

67、确认合同效力纠纷

确认合同有效纠纷

确认合同无效纠纷

68、债权人代位权纠纷

69、债权人撤销权纠纷

70、债权转让合同纠纷

71、债务转移合同纠纷

72、债权债务概括转移合同纠纷

73、悬赏广告纠纷

74、买卖合同纠纷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

凭样品买卖合同纠纷

试用买卖合同纠纷

互易纠纷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

网络购物合同纠纷

电视购物合同纠纷

75、招标投标买卖合同纠纷

76、拍卖合同纠纷

77、建设用地使用权合同纠纷

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纠纷

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纠纷

78、临时用地合同纠纷

79、探矿权转让合同纠纷

80、采矿权转让合同纠纷

81、房地产开发经营合同纠纷

委托代建合同纠纷

合资、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纠纷

项目转让合同纠纷

82、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商品房预约合同纠纷

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商品房委托代理销售合同纠纷

经济适用房转让合同纠纷

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83、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

84、供用电合同纠纷

85、供用水合同纠纷

86、供用气合同纠纷

87、供用热力合同纠纷

88、赠与合同纠纷

民事诉讼案由,它是根据不同种类的案件来区分对待的,比如说存在着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就是一种合同纠纷当中的诉讼案由。除此之外,其他的诉讼案由,也给大家介绍了。也可咨询律师。

承揽合同纠纷诉讼时效几年

一、承揽合同纠纷诉讼时效几年

承揽合同纠纷诉讼时效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民法总则》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百九十二条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二、承揽合同与雇佣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承揽合同是当事人约定一方为他方完成一定的工作成果,他方待工作成果完成后给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关系是基于承揽合同的履行在定作人与承揽人之间产生的法律关系。他们的区别在于:

第一,主体地位不同。雇佣关系中雇主与雇员之间存在着一定的人身依附关系。雇主可以对雇员实行管理和监督。承揽关系中,定作人与承揽人地位平等,承揽人在完成工作中具有独立性,如何完成工作,由承揽人自己决定,不受定作人的监督。

第二,目的不同。雇佣关系中,雇佣合同以直接提供劳务为目的,合同标的是提供劳务。在承揽关系中,承揽合同以完成工作成果为目的,提供劳务仅仅是完成工作成果的手段。

第三,债务不履行的判断标准不同。雇佣关系中,不涉及工作成果的交付,雇员未按雇主要求提供劳务即构成违约。承揽关系中,没有交付成果或交付的成果不符合约定即为违约。

第四,劳务专属性程度不同。雇佣关系中,未经同意,雇员不能将自己应付的劳动义务转移给他人承担。承揽关系中,承揽人只要能完成一定工作成果即可,并不一定要由承揽人自己提供劳务。

第五,风险承担者不同。雇佣关系中,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危险,一般是由接受劳务的雇主承担。而承揽关系中,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风险则是由完成工作的承揽人承担。

三、最新资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以上知识就是对“承揽合同纠纷诉讼时效几年”这一问题进行的解答,可见我国相关法律明确规定,承揽合同纠纷诉讼时效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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