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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箱操作竞争谈判招标怎么处罚 合伙经营协议如何签署才有效

  张彬,成都刑事辩护民事合同债务好律师,现执业于北京惠诚(成都) 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司法操作经验。诚实信用,勤勉敬业,以“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服务宗旨。办案认真负责,精益求精,业务功底扎实,语言表达流畅、思维敏捷,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谈判辩护能力。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不畏艰险、奋力拼争,愿尽自己的所能,为当事人提供最好的法律服务。不敢承诺案件的最终结果,但敢承诺办案尽心竭力!

暗箱操作竞争谈判招标怎么处罚

暗箱操作竞争谈判招标怎么处罚


看具体情况。关于暗箱操作竞争谈判招标,对在招投标过程中"陪标"、"补手续"的建筑企业实行严厉经济处罚,对主办单位,建筑企业违犯情节严重的直接领导人和直接人员给予政纪、党纪处分,对于涉嫌贪污、受贿犯罪的,要依法严惩。因此,可以向纪检、监察和检察机关等部门举报。




具体处罚分以下几种情况而定:


1、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的,依照前述规定处罚n招标代理机构违反规定,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或者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暂停直至取消招标代理资格。


3、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前述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n招标人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的,强制要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的,或者限制投标人之间竞争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4、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的,或者泄露标底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前述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


5、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中标无效,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二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n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


6、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人有前述所列行为尚未构成犯罪的,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三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n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违反本法规定,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的,给予警告,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前述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


7、评标委员会成员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或者参加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给予警告,没收收受的财物,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有所列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取消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资格,不得再参加任何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n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确定中标人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在所有投标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后自行确定中标人的,中标无效。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8、任何单位违反规定,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的,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的,强制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的,或者以其他方式干涉招标投标活动的,责令改正;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人员依法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的处分,情节较重的,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个人利用职权进行前述违法行为的,依照前述规定追究。


综合上述,整理有关暗箱操作竞争谈判招标该如何处罚的相关内容。由此可见,实际上,如果建筑企业违犯情节严重,则根据法律规定,将直接领导人和直接人员给予政纪、党纪处分,对于涉嫌贪污、受贿犯罪的,要依法严惩。如果你对这方面还有更多问题,提供专业法律咨询服务。




合伙经营协议如何签署才有效

法律咨询:合伙经营协议用真实的经营人名字签署是否有效


两个人合伙经营公司,但因自己不方便出面,一个人是用老婆的名字去工商注册的,合伙人也是同样的原因是用其父亲的名字注册的。




现在他们俩要签一份合伙协议,那协议中的两个人如果用真实的经营人名字签署是否有效呢因为公司注册登记的人不是真实经营的人。


律师回答:


第一,可以让登记注册的人签订合伙协议,约定好出资、利润分配、增资等事宜,再由登记注册的人分别签订授权委托书授权由实际经营人进行经营。


第二,可以两个实际经营人签订合伙协议,在合伙协议中写明是分别以别人的名义进行工商登记而实际出资人、合伙人、合伙事项执行人为协议人。这样也是可以的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四十四条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入伙协议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


第四十五条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第四十六条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第四十七条合伙人违反本法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的规定退伙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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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彬——成都资深刑事辩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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